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59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壹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67條規定,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5條規定,有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有能力由兄弟姐妹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撫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