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有這樣壹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適當履行義務或者遲延履行義務,可以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實無法繼續使用,嚴重影響使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壹年的費用是不可能退的。畢竟用了半年,全額退款是不可能的。妳可以要求他們退還下半年的費用,同時可以要求賠償上半年給妳造成的不便和損失。然而,妳在這裏面臨的壹個大問題是證明。妳要證明這個寬度很不好,不能再用了,給妳造成了什麽具體的不便和損失。妳可以在社區裏聯合其他這種情況的用戶。壹個是人多好辦事,壹個是妳可以作證這個寬帶真的很爛。
如果不能證明上述情況,可以和電信協商,讓他們盡快解決這個問題,或者返還壹部分收取的費用作為對妳的補償。因為電信作為服務提供商,應該保證自己的服務質量,如果做不到這壹點,就會進行賠償。
但是,最後要告訴妳的是,和電信這樣的大型國企,無論是談判、協商還是訴訟,妳勝訴的幾率都不是很大。妳應該做好準備。畢竟可行的辦法是和別人協商,或者回應媒體等單位。這種成本低,不會感到壓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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