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是指以假冒他人商品為目的,在商品上使用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以及為達到該目的的預備行為。現在很多假冒註冊商標都是讓消費者頭疼的問題。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假冒註冊商標是指以假冒他人商品為目的,在商品上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以及為達到此目的的預備行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或者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假冒註冊商標不僅是剽竊註冊人商品的聲譽,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各國都將假冒註冊商標列為犯罪行為,對犯罪分子進行刑事制裁。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且違法所得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犯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也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五條* *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