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向當事人發出的法律文書,包括傳票、通知書、裁定書、判決書等,應當以書面形式送達本人,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送達的除外。如果找不到人,也應以公告方式(報紙、法院公告)送達,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所謂的短信或QQ信息都有可能是詐騙信息,打電話的人也要先核對真實的法院電話,再打電話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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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事項:
1.我院受理的案件原則上壹律公開審理,但法律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除外(如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進入法院,必須接受安檢。禁止攜帶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禁止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等危險品。
2.法庭上應該保持安靜。禁止喧嘩、吸煙、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3.案件審理期間,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域。
4、未經法庭許可,不得發言或提問。
5、手機等通訊工具壹律關閉。
人民網-最高法出臺意見:法院領導幹部不得以口頭指令變相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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