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英美兩國都屬於英美法系,其法律體系的源頭都屬於判例法。所以英國和美國的法律體系基本上是壹樣的。
德國日本~ ~ ~ ~ ~ ~ ~因為沒去過,具體不太清楚。但具體來說,德國和日本都屬於大陸法系,都采用成文法作為審判依據。成文法的特點是沒有明文規定不處罰,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的標準,就不會受到處罰。根據其所在國的生活背景,應該是對未達到犯罪的行為會采取行政罰款或道德管理,但不會像中國那樣,采取限制人身的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畢竟,治安條例在世界上似乎只是中國國情的特產。
英美國家似乎有所謂輕罪的“輕罪法庭”(電影裏見過),在中國就是妨害司法公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