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露電纜可能存在以下隱患:1、亂拉電纜,電纜在地上拖的話,可能會被硬物碾壓或擦傷,損壞絕緣子,可能導致觸電;2.如果在易燃易爆場所亂拉電線,由於缺乏防火防爆措施,存在重大火災隱患;3.亂拉電線往往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工作條件差。電線經常用釘子或鐵絲捆紮,而不是用可靠的夾子,這樣可能會磨損絕緣體,損壞電線,還可能導致觸電;4.私自拉電線,隨便用不合格的電線,不顧電線粗細隨意增加電氣設備,使電線超負荷發熱。
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三條,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況、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事故分為壹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壹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較小、難以整改,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消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性大、難以整改,應當全部或者部分停產,經過壹定時間整改治理才能消除的隱患,或者生產經營單位自身因外部因素難以消除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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