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侵犯了其他住戶的相鄰權?如果鋼琴等樂器培訓班的經營活動對其他住戶的生活產生影響,如噪聲汙染等,則可能侵犯其他住戶的鄰接權。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將房屋改為營業用房。業主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壹致同意。因此,如果要在居民區開辦鋼琴等樂器培訓班,需要經過有意向的業主壹致同意。
2.是否經過相關部門批準:除了考慮是否侵犯了其他住戶的相鄰權,還需要看是否經過教育等部門的批準。根據相關規定,補習班必須經過教育部門審批後才能開辦。如果沒有手續,就是違法教學,可以向執法部門舉報取締。因此,如果要在居民區開辦鋼琴等樂器培訓班,需要經過教育等部門的審批。
綜上所述,在遵守相關法律和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在居民區舉辦鋼琴等樂器培訓班,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和有意向業主的壹致同意。未獲得這些程序屬於違規行為,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