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65438+10月1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其中,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提高到40萬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654.38+萬元。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也由20萬元提高到25萬元。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調整為上年度本市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簡稱起付標準,以北京市統計局公開發布的數據為準)。2065438+2009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30404元。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城鄉低保救助人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農民。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低起付標準減半(2019年城鄉困難居民大病保險最低起付標準為15202元),個人支付5萬元以內的醫療費用累計在最低起付標準以上(不含),大病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個人支付5萬元(不含)以上的醫療費用為大病保險。
人民網-醫保住院報銷最高支付限額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