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法審計誠實守信
嚴格遵守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制定到審計項目的確立、審計通知書的發出、審計證據的調查、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的出具等壹系列審計活動。,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做到科學規範,不越位、不吃虧、不缺位。
第二,保證質量客觀公正。
審計機關確認的事實,在確定發現問題的性質和處罰幅度時,應當客觀公正。對符合聽證條件的事實,應當舉行聽證,做到事實清楚,處理公正。我們真誠歡迎社會各界對審計機關進行監督。
第三,務實、勤奮、敬業
有關部門對涉及審計業務範圍的舉報信和審計機關直接受理的署名舉報信進行審批的,必須認真辦理,並按審批要求限期反饋結果,根據具體情況反饋舉報人,確保事事有著落、有回音。
第四,廉潔自律違者必究
為了嚴格管理審計組,確保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審計人員的廉潔性,在審計過程中,所有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八項審計紀律:
1.被審計單位不得支付或補貼住宿費和夥食費;
2、不準使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