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武寧南路241號首層。
辦公時間:每周壹、三(9:00-11:00;14: 00-16: 00)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擴展信息靜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內容:
1.工作項目名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2.處理事務所需程序: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書面申請仲裁,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材料。(附上投訴樣本)
3.收費標準及依據: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和《關於規範全市勞動爭議仲裁辦案收費的通知》,仲裁費分為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即300元/案。對需要特殊處理、涉及費用較大的勞動爭議案件,如需要異地調查、各類鑒定的案件,可按實際費用收取費用。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服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