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8月7日,馬來西亞政府與新加坡政府達成協議,新加坡不再是馬來西亞的壹個州,新加坡從馬來西亞獨立出來成為壹個國家。
簽署協議的雙方還同意,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後,馬來西亞將放棄對新加坡的主權和司法權,新加坡政府將以理性的方式接管所有此類權力。
1965年8月9日,馬來西亞總理東姑·阿蔔杜勒·拉赫曼發表宣言,宣布新加坡於1965年8月9日不再是馬來西亞的壹個州,成為壹個獨立的國家,馬來西亞政府也承認新加坡此後為獨立國家。
現在,新加坡總理李光耀代表新加坡人民和政府宣布,在自由、正義和公平的原則下,新加坡將永遠是壹個獨立和民主的國家,我們將永遠在壹個更加公平和平等的社會中為人民追求福利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