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自己想要的結果,制定自己的“法律”,完善自己的契約。契約的支配地位是19世紀最有影響的命題。憲法本身保證美國不會削弱契約的效力。內戰前,許多重要的法律都是以這壹條款為中心的。19世紀後期,契約自由成為法律保障的又壹內容。正如最高法院和壹些州政府所表明的,第14修正案保護自由簽訂合同的權利。但顯然,這種權利的邊界是模糊的。但是它的信條——合同應該以這種方式被尊重(記住)——仍然非常重要。
不僅僅是憲政人士和政治理論家會考慮締結契約的基本原則。合同法是法律研究的開端。直到今天,C.C .朗德爾的第壹部專題文集,也是法學教育史上劃時代的事件,那就是《合同法文集》。對於憲法學理論家來說,自由締結契約是自由與秩序殿堂的支柱,對於法學學生和教師來說,則是進入殿堂最輝煌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