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北京關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必須有執業證書,否則不能以律師的名義從事法律服務。其中,暫時沒有執業證書的是實習律師,也通過了司法考試。在壹年的實習期內,他們不會單獨辦案,而是由律師帶領“學習”。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是專門從事法律服務的,不可能使用沒有專業證書的不明人員,否則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都不會通過。這個律所比當事人更嚴格,當事人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