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的違禁物品:民航局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托運的物品包括:各種槍支(包括軍用槍支、公務槍支、民用槍支及其他槍支)、軍械、警用器材、國家禁止攜帶的槍支和器材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包括各種爆炸物、爆破器材、煙火劑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控制工具;易燃易爆物質(氫氣、氧氣、汽油、煤油、柴油、酒精和各種氧化劑等。)、有毒物質(劇毒農藥等。)和腐蝕性物質(硫酸、鹽酸等。);放射性物質等。;其他危害飛行安全和國家法律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
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如菜刀、剪刀、水果刀、剃須刀等家用刀具,手術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演出使用的各種刀、劍,斧頭、錘子等鋒利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