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了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二)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權和人格權;(5)監督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和虐待老人、婦女、兒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個中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國人民和公民的光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