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和監督全國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法律援助宣傳教育,普及法律援助知識。新聞媒體應當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宣傳,加強輿論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法律援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法律援助保障制度,將法律援助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進法律援助均衡發展。第五十八條、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援助經費使用、案件辦理、質量評估結果等情況,並接受社會監督。
上一篇:欠薪罪的立案標準下一篇:如何評價電視劇《國際刑警海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