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8所學校可以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分別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河北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煙臺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西北大學。
2007年新增30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
北方工業大學、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天津師範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沈陽師範大學上海大學
同濟大學東南大學
寧波大學浙江工商大學
安徽金融學院華僑大學
南昌大學江西師範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中南大學
暨南大學廣東商學院
深圳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師範大學重慶大學
Xi交通大學西北大學
青海民族大學新疆大學
2009年,上面那麽多學校。
我想提請妳註意的是:
1.能招到法律碩士的學校越來越多,參加考試的人越來越多,大有泛濫之勢。
2.法律碩士壹般都是自己交的,學費比較貴。
3.很多人認為法學碩士=法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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