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堅持以人為本,體現在把人民的權利、利益和需求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通過法制建設和實施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和基本人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1.人民的權益優先
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是把人民權益放在第壹位。在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各個環節,都要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防止權力濫用和侵犯公民權利。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的社會經濟權利和基本人權。
2.依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
全面依法治國的目標之壹就是解決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政府應當在法律的指導下,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努力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
3.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全面依法治國強調社會公平正義,通過法律手段調節資源配置,解決社會不公問題。在法治的框架下,促進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打破利益固化的局面,給每個人公平競爭的機會,實現個人發展和社會進步。
4.加強權力監督和制約
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對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確保公權力不被濫用。建立健全權力和責任清單,明確權力邊界和規則,加強權力運行透明度,使權力行使更加公開、公正、公平。
5.提高法治觀念和素質
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全社會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和素質。法律是確保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重要基石。每個公民都應該自覺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增強法律意義。全面依法治國的目標之壹就是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