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戰爭的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僅出現了很多先進的武器裝備,而且戰爭的範圍也擴展到了海空。除了陸軍,各國還大力培養海軍和空軍,以及其他壹些特殊兵種:狙擊手和特種部隊,都是非常厲害的兵種,都有非常優秀的專業作戰技能。另外,還有壹種完全相反的兵種,那就是雇傭兵。他們不在正規軍,只要拿錢就可以努力工作,服從雇主的安排。
眾所周知,在戰場上有壹個保護士兵的公約,日內瓦公約,明確規定了哪些兵種可以殺,哪些不可以殺。比如我們熟知的衛生員、俘虜、跳傘飛行員都是不允許隨意殺戮的,但雇傭兵不在保護範圍內。這些雇傭兵不是軍隊的真正成員。理論上,雇傭軍是非政府組織。壹般雇傭兵都是退役的特種兵。在他們加入雇傭軍後,他們忘記了在軍隊中必須遵守的規則。這些雇傭兵殺人不眨眼,幹著見不得人的事。雇傭兵是壹群以金錢為目的的組織。只要錢到位,他們什麽都幹得出來,不管是殺敵人還是殺平民。基本上沒有什麽法律法規可以約束他們。也正因為如此,雇傭軍才沒有被納入《日內瓦保護俘虜條約》的條款中。如果雇傭兵在戰場上被抓,可以直接處決,就連中國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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