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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丟失如何補辦?

法律客觀性:

申請掛失補領證有兩個步驟,壹是申請掛失登報,二是申請補領。1.報失申請流程如下:(1)提交補證申請。如果房產屬於夫妻共有,雙方應共同申請;(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驗原件);(3)原銷售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房改;註冊部門能夠確認申請人已收到證書的除外);房改提交原售房單位同意註銷登記的證明。2.申請補領的程序如下:(1)提交刊登房屋遺失聲明的《北京日報》或《法制晚報》,但房屋遺失聲明在報紙上刊登6個月後才能補領;登記部門受理補證申請後,將在北京建設網上進行公告,並在6個月後補發房屋所有權證。(2)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3)私人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兩張地圖和表格。其中壹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壹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3.換證費用:5元只收房產證印花稅,不收其他費用。

法律主體性:

當事人遺失房產證等房屋他項權證的,權利人在當地公開報紙刊登遺失聲明後,可以申請補發。房屋登記機構補發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補發的房屋所有權證和登記證上應當註明“補發”字樣。補發的流程如下:1。申請人首先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申請,說明房屋所有權證遺失損壞的事實,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出具遺失證明。2.申請人憑主管部門出具的報失證明辦理報失手續。在報紙刊登聲明30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交易主管部門辦理換發房屋所有權證手續,領取換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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