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燃煤防治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技術政策

燃煤防治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技術政策

4.1國務院確定的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環保總局關於高汙染燃料分類的規定,劃定了禁止銷售和使用高汙染燃料的區域(簡稱“禁燃區”),在該區域停止燃用高汙染燃料,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力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4.2在城市及其附近地區尚未普及電、氣的情況下,工業小鍋爐、民用爐竈、取暖小煤爐應優先選用固硫型煤,禁止散燒原煤。

4.3民用型煤推廣以無煙煤為原料的下點火固硫蜂窩煤技術,特殊地區可推廣以煙煤、褐煤為原料的上點火固硫蜂窩煤技術。

4.4鼓勵城市等煤炭中轉地區的工業鍋爐采用集中配煤、爐前成型技術或集中配煤成型技術,通過高溫固硫劑達到固硫的目的。

4.5鼓勵研究解決固硫型煤燃燒著火延遲、燃燒強度降低、高溫固硫效率低的技術難題。

4.6城區工業鍋爐升級改造時,應優先選用高效層燃鍋爐,發熱量≥7MW的熱效率應在80%以上,發熱量

4.7使用流化床鍋爐時,應加入石灰石等固硫劑,固硫率應滿足排放標準的要求。

4.8鼓勵研究和開發清潔煤炭技術,如基於煤氣化技術的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

  • 上一篇:宿舍規定
  • 下一篇:如何認定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