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全國人大代表每五年選舉壹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每五年選舉壹次,可以連選連任。人大代表是人大代表的簡稱,是壹個特定的概念,是對壹個特殊崗位的特殊稱呼。人大代表的產生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NPC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NPC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壹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選舉委員會委員* * * 1500人。由以下各界人士組成:第壹界別:工商、金融界300人;第二部門:專業部門300人;第三部門:基層、勞工、宗教界300人;第四界別:立法會及區域組織代表300人;第五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組織的代表300人。選舉委員會委員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選舉委員會的任期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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