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防停車位是指人防工程內的停車位,使用權由市人防辦授權給建築物的建設機構,建設機構可將人防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個人和機構,租期最長為20年,20年後可續租。其實不壹定要買人防車位,也可以選擇普通物業車位。這種物業車位和商品房壹樣有70年的期限。到期後可以向國家繳納壹定費用繼續續保產權(暫時沒有明確規定)。
3.綜上所述,人防車位的法律權限尚不完善,人防車位的政策依據是地方法規。因此,在購買人防車位時,壹定要詢問車位的權威性,最好在文字的基礎上簽訂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免事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讓自己處於被動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