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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格受到侵害,行為人可以承擔什麽責任?

侵犯人格權是壹種侵害民事權益的行為,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刑事責任的。

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專享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為維護民事主體獨立人格所必需的固有民事權利。簡而言之,這些以正確的方式保護人格利益的不同要素的民事權利就是人格權。具體的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行為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995條規定,侵害人格權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

壹般來說,侵犯他人人格權屬於侵權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人民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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