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直接的否定是憲法第12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根據這壹規定,人民檢察院是行使法律監督權的機關。
此外,我國《代表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權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和組織必須研究處理,並對答復負責。”也就是說,人大代表也有法律監督權。
同時,中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這表明公民也有法律監督權。。
其實從概念上來說,樓主也應該對這個問題給出否定的回答。
法律監督又稱法律監督,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狹義的法律監督是指有關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立法、執法和司法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和監察。廣義的法律監督是指壹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對各種法律活動合法性的監督和監察。
法律監督不包括對立法活動的監督,而僅包括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並且主要側重於對嚴重違法行為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