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是父母管理孩子最直接的手段,但父母從來不考慮壹個孩子是否能承受這種體罰,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精神上。有人肯定會說他是我親生的孩子,我體罰是考慮過的,不會超重,但這種不超重的說法只是成年人內心的想法。孩子有多脆弱,身體有多脆弱,能承受多大的打擊。
那麽既然不能通過說服教育來正確引導,家長又該如何教育孩子呢?那麽我們就可以通過立法來控制那些總喜歡懲罰孩子的家長,在他們心裏也起到壹個威懾的作用。為了法律,它變成了規則。如果違反,可以依法處理,這樣家長體罰孩子的現象就會逐漸消失。
所以我覺得這個法律在中國是可以實施的,但是同時體罰也要細化,要有壹個量化的標準,而不是籠統的,來推動這個法律的實施,也要讓家長在管教孩子的時候知道哪壹步是違法的,停止體罰孩子。相信這部法律實施後,體罰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