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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部門有哪些?

1.櫥櫃部門16。具體為:內閣府、內閣法制局、人事院、內閣府、復興廳、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

根據日本憲法,國家的行政權屬於內閣。內閣是日本最高行政機構,所有重要決策都由內閣制定和執行。內閣總理大臣又稱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腦,由國會提名,國會議員選舉產生,天皇任命。

2.1獨立機構:會計檢查院。

擴展數據:

1.日本的行政機構是從明治維新後中央政府實行的官僚體制演變而來的。中央行政機關(內閣)是皇帝的詔令設立的,國家最高行政權屬於皇帝,而不屬於內閣。內閣下的行政機構稱為“省”。

2.內閣府:政府辦公廳,是內閣執行行政事務的主要助手,主管內閣日常事務,調查、收集國內外信息,研究和審議國內外政策,為內閣決策提供依據。內閣官房長官由首相任命,是內閣中的重要人物。設有參事室、議事官室、調查官室。

3.內閣法制局:是內閣的法律顧問和咨詢機構,主要負責審查有關法律、法令和條約,並向內閣提出交涉,以及其他與法制有關的事務。雖然法律事務主任不是內閣成員,但他可以參加所有內閣會議,並發揮重要作用。

4.人事院:是協助內閣管理人事行政的獨立機構,負責主持國家公務員的考試、晉升、任免,決定其職務、工資等事項。人事官員不受內閣變動的影響,保持相對穩定。人事院由人事幹事組成,下設總務局,主管人事院業務。

參考資料:

日本政府官方網站:政府辦公室,其他部門

中國組織網:日本中央政府機構。

百度百科-日本行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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