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通則》第壹條規定,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部分,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壹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著主導作用。* * *分為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附則,第11章,第206條。
擴展數據:
《民法通則》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根據《民法通則》第三條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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