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繼承外國人在中國的財產,該財產為動產的,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繼承人的住所在中國的,適用中國法律,被繼承人在外國的,適用外國法律。如果遺產是不動產,則適用我國法律。
外國人在中國繼承遺產,遺產為不動產的,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繼承人住所地在中國的,適用我國法律;被繼承人的住所在外國的,適用外國法律;如果遺產是不動產,將適用我國的法律。
外國人繼承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外的遺產。遺產是動產的,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遺產為不動產的,其所在國(地區)的遺產適用該國(地區)的法律。
中國同外國締結有關繼承的條約和協定時,繼承問題按照協定和條約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