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5438+10月4日庭審結束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當庭宣判,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這個判決適用於民法典?冒險?條款,法院認為原告自願參加具有壹定風險的對抗性競技比賽,並使自己處於潛在危險之中,應認定為?冒險?行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千壹百七十六條第壹款的規定,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我非常贊成法院的判決,因為羽毛球是典型的對抗性運動,在比賽交流中必然存在身體受傷的風險。現在參加過羽毛球比賽,對自己和其他選手的能力以及這項運動的危險性有所了解。但是自願參加對抗賽應該是自願的。只要對方沒有故意傷害,那麽我認為對方沒有賠償責任,不需要承擔責任。
冒險?這是《民法典侵權責任法》正式確立的壹項新規則。這壹新規則的頒布,對統壹司法判斷標準,促進文體活動健康有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對抗賽受傷找不到別人賠償,那以後誰還敢從事對抗性體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