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由需要法律消除人與人之間的強制和侵犯。在社會中,由於主體的多樣性和利益的沖突,人們在行動的自由中不可避免地會相互沖突和侵犯,欺淩弱者,被人脅迫和壓迫。因此,人們需要法律以其特有的規範和強制力來確認每個人或組織的自由活動範圍,消除人與人之間的強制和侵害。只有這樣,自由才能實現。
(2)自由需要法律排除主休本人對自由的濫用。對每個人自由的威脅不僅來自於他人的強制和侵犯,也來自於主體自身對自由的濫用。如果沒有法律的限制,主體對自由的濫用也可以損害自己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