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強制度建設。要著力加強相關法規制度建設,強化法規制度的科學性、民主性和程序性,確保法規制度體現人民意誌,謹防片面反映部門意誌和小範圍專家意見;還要完善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強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三要堅持科學決策。各級政府及其行政部門要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還要建立健全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加強重大決策的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追究責任。
第四,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危害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資源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違法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各級地方政府要消除地方保護主義,杜絕選擇性執法;排除人為幹擾,杜絕執法不公;消除權力意識,杜絕粗暴執法。各級政府要著力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狠抓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