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和屬性分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謂分家,就是根據分家協議,把壹個較大的家庭分成幾個較小的家庭。所謂財產分析,也稱財產分析,是指財產* * *由壹部分人按照壹定的標準通過協議與財產進行分割,歸各自* * *所有。分割家庭財產時,要註意以下幾點:(1)分割家庭財產時,要明確區分家庭財產和家庭成員個人財產。財產分割只能是家庭財產的分割,屬於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分割範疇。(二)財產分割,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劃分家庭財產。家庭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壹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應盡可能有利於生產,有利於家庭成員發揮各自的特長。對於壹些不便分割的特定財產,也可以通過特別約定進行修改,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力。財產分割直接關系到家庭成員未來的生活安排。所以應該以分離協議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會因為分離後某項產權歸屬不清而產生糾紛。分居協議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締約壹方的姓名和在家庭中的年資;(2)離職原因、理由、目的;(三)以財產分割家庭* * *的協議和清償原家庭債務的安排;(四)被分割財產的詳細情況及所有人姓名;(五)證人姓名;(6)簽約方和見證方的簽名和蓋章;(七)合同的具體時間和實施日期。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提起訴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第壹百二十三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