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質疑行政法規?

如何質疑行政法規?

妳有這個權利,但是人大常委會不壹定回答妳,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他們有回答妳的義務。

方式有:寫信。找壹個人大常委。等等。。。

立法法第九十條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書面向NPC常務委員會提出審查的要求,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分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查,提出意見。(如果這些機關提出意見,必須答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書面向NPC常務委員會提出審查建議,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進行研究,必要時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註:此處有“必要時”壹詞)

第九十壹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也可以由法律委員會與有關專門委員會召開聯合審查會議,要求制定機關到會說明情況,然後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制定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見,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反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和有關的專門委員會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制定機關拒絕修改的,可以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和撤銷議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是否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決定。

  • 上一篇:如何劃分物業管理區域
  • 下一篇:山東煙臺南山學院學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