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口外城管有權強拆。戶主如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增加設施,需提前向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申請,申請獲得批準後方可重建。否則就是違章建築,城管有權拆除。
2.法律依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三十九條。
城管執法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上級城管執法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沒有法定依據實施行政處罰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的;
(三)罰款和沒收非法所得作為資金來源的;
(四)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理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
第二,城管有權沒收東西嗎?
城管有權沒收東西。城管執法主管部門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屬於違法物品的,應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主管部門不得設定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任務和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