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七國集團領導人決定在巴黎成立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1990年2月,工作組提出“反洗錢40條建議”,要求各國迅速采取反洗錢措施。?
鑒於金融業在瑞士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瑞士非常重視金融行動工作組的四十項建議。1990 8月1日,瑞士正式將洗錢罪寫入刑法。
瑞士刑法對洗錢罪的上遊犯罪的定義非常寬泛,只要洗錢的資金來自瑞士刑法所認定的犯罪行為,就可以被定義為洗錢罪。因此,根據瑞士法律,洗錢的上遊犯罪不僅包括當時世界上最受關註的毒品犯罪和黑社會犯罪,還包括貪汙、盜竊、詐騙、敲詐勒索、牟取暴利、制售假鈔等犯罪行為。
擴展數據
國際反洗錢形勢:
從65438到0988,聯合國通過了《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將與毒品犯罪有關的洗錢行為定為犯罪。這是第壹個打擊洗錢的國際公約。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洗錢問題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關註。
1990歐洲理事會通過了《關於犯罪收益的清洗、追查、扣押和沒收問題的公約》。1995年4月,聯合國專門起草了《反洗錢示範法》,供各國當局在制定反洗錢法律過程中參考。1999年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
2000年6月5438+065438+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要求各締約國建立反洗錢制度。2003年6月5438+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反腐敗公約》,對締約國的反洗錢制度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等國際機構也制定了多項反洗錢原則和指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瑞士大使館經濟商務處-瑞士反洗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