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辦理具體案件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的規定》為防止司法幹預建立了“防火墻”和“隔離帶”,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劃出了“紅線”,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了制度保障。領導幹部的範圍:領導幹部是指各級黨的機關、人大、行政機關、CPPCC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領導幹部。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防止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幹預辦案,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關於進壹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聯系溝通的規定》規範了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聯系溝通,有利於防止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以不正當方式幹擾或者影響案件辦理,維護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