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國有企業家屬區“三供壹業”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國有企業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物業管理(統稱“三供壹業”)分離劃轉,是剝離國有企業社會職能的重要內容,有利於減輕國有企業負擔,集中精力發展主業,也有利於整合資源升級基礎設施,進壹步改善職工生活環境。2012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先後在黑龍江、河南、湖南、重慶、遼寧、吉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等10個省(市)開展了中央企業“三供壹業”分離劃轉試點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為全面開展分離劃轉工作積累了經驗。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壹業”分離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