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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模式流通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三書模式”是德陽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成都農交所德陽所)在辦理農村閑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農業項目建設的房屋和村民、農交所建設的房屋的使用權過程中,引入律師、公證員設計產權轉讓的管理制度、交易流程、法律文書、案件處理等法律服務模式,對交易雙方主體資格進行整體規範設計。對交易標的閑置房屋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法律審查,並在此基礎上完善相關流轉交易程序和文件。律師的審查意見由律師事務所出具,公證書由公證處出具,交易證明由農交所出具。“三書”提出,依法保障農村閑置房屋的流轉,推進農交所產權交易規範化、法制化。“三本模式”是新時期司法行政系統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是滿足鄉村振興多元化法律服務需求,將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到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促進農村閑置房屋使用權良性流轉,保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農民收入的有力舉措。對推動全市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奮力譜寫新時代德陽鄉村振興新篇章,具有深遠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七條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

第八條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和承包經營者的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九條承包土地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行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經營。

第十條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轉讓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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