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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無處罰條款

法律解析:化妝品標簽未標明化妝品名稱或者名稱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654.38+0萬元罰款。化妝品標簽未依法標明化妝品實際生產加工地或者生產者名稱、地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654.38+0萬元罰款。對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依據相關法律予以處罰。生產、銷售不符合化妝品國家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沒收其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八條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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