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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先進個人的主要事跡有哪些?

契約1:

2065438+2008年以來,亞飛作為長安檢察院涉黑涉惡案件的特殊承辦人,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過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案,嚴厲打擊涉黑涉惡刑事犯罪,對推動我轄區深入開展打黑除惡鬥爭起到了積極作用。

亞飛批準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7人,起訴2起案件11人,提前介入指導偵查取證3起案件41人,其中2起案件被市“掃黑辦”認定為涉黑案件,掛牌督辦。

契約2:

2020年是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收官之年。全國掃黃辦掛牌督辦111“釘子案”“骨頭案”,其中高某某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全國掃黃辦唯壹掛牌督辦北京市的案件。

劉澤法官接到高某某案的審判任務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嚴峻時期。此時距離黑惡案件清理節點僅剩不到5個月,這份案卷就有800多卷。案件事實跨越近20年,涵蓋12種犯罪,涉案金額9億余元,20余名被告人試圖與司法機關“決壹死戰”。

除惡的意義

1.壹方面,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現偉大復興中國夢的迫切需要。掃除了黑惡勢力,凈化了政治生態,贏得了黨心民心,鞏固了執政基礎。

通過打擊準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黑惡勢力犯罪,可以進壹步把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匯聚巨大力量。

2.另壹方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實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專項鬥爭歷時三年,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進程高度壹致,充分體現了中央深遠的戰略考量。

堅決肅清黑惡勢力,才能讓人民安居樂業,確保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有保障、可持續。

陜西法制網-治理“掃黑除惡”問題-閆亞飛同誌先進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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