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中最突出的法律概念是

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中最突出的法律概念是

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最突出的法律理念是契約精神。

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壹詞來源於拉丁語,原意是交易,其實質是契約自由的概念。

契約精神是指存在於商品經濟社會中的契約關系和內在原則,是壹種自由、平等、守信、濟的精神。契約精神不是單方面強加或脅迫的霸王條款,而是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礎上的信守承諾的精神。

莎士比亞簡介

威廉·莎士比亞(英文:William Shakespeare,1564年4月23日—1616年4月23日)是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劇作家和詩人。被譽為“人類文學中奧林匹斯山上的宙斯”。

1564年4月23日出生於英國沃裏克郡斯特拉特福德。1571年——1579年,進入斯特拉特福德文法學校。1587年開始演員生涯,開始嘗試寫劇本。1591年,戲劇亨利六世的中篇小說和亨利六世的下壹部作品首演。1592年,話劇《理查三世》首演。

1595年,話劇《羅密歐與朱麗葉》和《仲夏夜之夢》首映。1596年,話劇《威尼斯商人》首演。?1601年,話劇《哈姆雷特》首演,引起文壇關註。1603年話劇《奧賽羅》首演。1605年,話劇《李爾王》首演。1606年,創作的話劇《麥克白》首演。1614,離開倫敦,回到家鄉。1665438+2006年4月23日在老家去世。

  • 上一篇: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依據是什麽?
  • 下一篇:申請居住證需要什麽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