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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最低工資標準

2018-2019廈門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1;思明區、湖裏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650元(高於上年)。集美區、海滄區每人每月領取600元(比上年增加50元)。同安區、翔安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550元(比上年提高70元)。2.廈門市非全日制工作時間最低工資標準為:思明區、湖裏區每人每小時6.8元(比上年提高0.3元)。集美區、海滄區非全日制工作時間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小時6.3元(比上年增加0.3元)。同安區、翔安區為每人每小時5.9元(比上年增加0.4元)。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參考當地職工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在已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適當考慮非全日制職工與全日制職工在工作穩定性、工作條件、勞動強度、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差異。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的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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