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餐飲單位防止餐廚垃圾規定》共分五章21條,主要圍繞餐廚垃圾的管理、監督和處罰等內容。規定中強調的措施有:1。餐飲單位應當制定並嚴格執行餐廚垃圾減量措施,制定科學的供應計劃和餐飲數量,控制庫存和采購數量,限制顧客點餐數量;2.引導顧客合理用餐,倡導環保、健康、節約的飲食文化,充分發揮科技手段在儲存、烹飪、銷售中的作用,提高顧客的環保意識,自覺遵守餐飲單位的節約制度;3.加強食品流通監管,鼓勵餐飲單位和商家合理采購,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和權利;4 .建立健全餐廚垃圾投訴舉報和處罰機制,嚴格按照規定處罰違法行為。《條例》明確了依據、監督管理措施,以及餐飲單位、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等的責任。,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和指導性。
上述規定是否只適用於山東省內的餐飲單位?是的,這個規定只適用於山東省內的餐飲單位,其他省份的餐飲單位需要根據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範管理。
《山東省餐飲單位反食物浪費規定》提出了餐飲單位應制定措施減少食物浪費,引導顧客健康飲食的具體要求,並明確了處罰措施。這壹規定有助於促進全社會形成節儉風尚,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人民健康和生態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餐廚垃圾法》第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減少餐廚垃圾,節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