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為3000元-30萬元/件,具體價格可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市場調節價的民事訴訟案件(包括附帶民事訴訟僅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涉及財產關系的非訴調解民事糾紛案件,代理人在各訴訟階段收取的費用金額,按照以下標的比例累計計算。
1至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以下部分收費比例為8%-10%;不足5000元的,5000元起收費,但最高不能超過30000元;
2、65438+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收費比例為7%-9%。
3、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的手續費比例為6%-8%。
4、1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的收費比例為5%。
5、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的收費比例為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