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居委會和社區居委會,是中國大陸城市街道和行政鎮轄區內的居民組織,即城市居民自治組織。他們的地位類似於農業地區的村民委員會,服務對象主要是城鎮非農業居民。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第三條社區委員會是指社區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居住監督委員會。社區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是指中國* * *生產者黨的基層組織,根據中國* * *生產者黨章程的規定,在社區設立,以全體社區黨員為組織對象。
任務是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助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事糾紛;做好生命安全和社會保障宣傳;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機構做好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相關服務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