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說法與不善說法瑜伽卷87第12頁說:從兩因緣,善說法叫“開悟大果而意”。妳說法律的話就捐給唐。舉壹個例子,在好的說法裏,在乃野,所有的苦難都可以永遠得到。意思是三種苦。兩者,所有的結,都可以永遠獲得。指的是下點和上點。惡的說法,如果是兩件事,那是不可能的。被釋迦牟尼看到,各行各業又累又苦;要想快樂,就要贏得解決方案。到時候我願意來,不苦我,我沒有苦,或者我破了。即壹個人痛苦的原因,另壹個人痛苦的結果,未來的世界將由兩種相贏得。都說苦的未來要離開我,我的未來也要苦。雖以四種行為為基礎,樂破,欲離,生之初靜;第二,即使他不是在思考,如果他是天生的;是超越艱難的業力;卻沒能解開心結。沒斷;當妳知道它很難的時候,妳永遠不會超越它。他不快樂是因為他的不良行為和尖刻的判斷;而且,可以破。他所遵循的,他沒有打破原因;當妳知道自己分了結,就斷不了。住在內法中,先實踐觀念者,雖未脫離欲境之欲;感情勝於理智;但在三次磨難中,內心深處厭倦了離別。依快感而放棄欲望,在各行各業,用無我見,以為它會停止,使它勝利。希望以後,我沒有三痛,我也沒有三痛。當他第壹次練習時,他做到了;要想遠離欲望的世界,就永遠苦下去。如果妳重生之前,妳將贏得解決方案。如果妳沒有我,我將是壹個行者,深受其苦。永遠不要超越順霞分家。也就是這樣,第二次學習;甚至可以得到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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