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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時候做傷殘鑒定最好?

1,傷殘鑒定要經過壹段時間的康復才能做,大部分是傷後6個月甚至更久。

最好到法院階段,要求法院指定壹個機構來做,省得自己做的對方提出異議再做。

2、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的傷情已經造成傷殘,但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鑒定的。

3.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傷殘鑒定後三十日內進行傷殘等級鑒定。

4.當事人對傷殘鑒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書十五日內向上壹級傷殘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27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供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壹)鑒定機構或鑒定人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證據明顯不足的;

(四)其他經質證不能作為證據的情形。

瑕疵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鑒定或者補充質證解決的,不再重新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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