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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價格不能比購買價格高出太多。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銷售價格不得高於購買價格。法律只規定不允許傾銷,即商品銷售價格不能低於成本價。只有部分商品超過市場價數倍或超過政府指導價的浮動幅度,才屬於違法定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三條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該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商品價格的確定可分為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價格的確定仍由法律規定。

第十壹條經營者在價格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獨立制定由市場調節的價格;

(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範圍內制定價格;

(三)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範圍內制定新產品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

(四)依法檢舉和控告侵犯其自主定價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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