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形碼是國家提倡的壹種記錄商品信息的方式。雖然不是銷售商品的必要條件,但在某些情況下,比如進入稍大的超市或商場,可能需要有商品條碼。在壹些市場監管嚴格的地區,銷售沒有條形碼的商品可能會被認為是違法的。
具體情況看貨物種類和地區規定。以下是相關介紹:
1.在壹些國家和地區,所有商品都必須使用條形碼,尤其是食品?還有飲料?沒有條形碼的商品不得在這些地方出售。
2.對於其他商品,比如藝術品?還是手工藝品?,可能由於其唯壹性或易腐性,不能或選擇不使用條形碼。
3.雖然法律並沒有強制要求所有商品使用條碼,但是壹些省份的地方性法規可能會要求某些商品類別使用條碼。
綜上所述,使用其他廠商註冊的條碼是違法的,所以在銷售沒有條碼的商品時,要確保自己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
第二十壹條
未經批準和註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條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作為商品條碼;不要偽造商品條碼。
第二十五條
我國生產的商品使用境外註冊的條碼時,生產者應當提供該條碼的註冊證書、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證明,到當地編碼分支機構備案,編碼分支機構將備案材料提交給編碼中心。